寬恕自己了嗎?






◆約伯






傷心的母親不能相信才出門去圖書館讀書的兒子,十分鐘後竟然被警察通知,他被一台急駛的汽車從後面撞到,連人帶車被拋向離地面十公尺以下的濠溝,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。不久前時值壯年的丈夫才剛過世,心裏的憂傷還沒有平息,如今唯一的兒子又遭遇意外,堅強的她崩潰了。她一直問人,是不是自己做錯了甚麼事,上天才會如此懲罰她。


 

每個人都受過傷害,不一定是因為做錯了甚麼。誠實問自己,我們大概也曾傷害過別人,以為那是無心之過。最大的問題不是傷害本身,而是我們不能或不願忘記,這才是無法癒合的傷口。人生的旅程不斷累積傷害,沒有人教我們如何釋懷,以至到生命最後一步時,才驚醒陰影一直在心底,真的要帶著遺憾見主聖顏嗎?

 

懷恨或寬恕的選擇權都在自己手上。從某個角度而言,寬恕也可能是自私的,傷害別人的人雖能稍解愧疚,受傷害的人卻能因此得到更大的解脫。當你告訴別人:「你我都有錯,其實誰沒有犯過錯?但我不願意從你所犯的錯來認定你這個人,正如我不希望你從這個角度來定義我。」選擇寬恕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,因為舊的傷痛不再緊緊抓住你,也不讓怨恨役使你的生活。

 

努力學習不一定就能做到寬恕,畢竟傷害是真實的。身為凡人,可能總有某些事或某些人是你無法原諒,甚至想忘記卻忘不了的。無法寬恕的人永遠走不出禁錮,怨恨成為一種自在的習慣,寬恕反而像跨入未知的領域。的確,怪罪別人總比修復破損的關係容易,專心挑別人的錯誤,我們就不必反省自己。真是如此嗎?

 

還記得彼得問耶穌的問題嗎?「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『主啊!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』耶穌說:『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七十個七次。』」 (馬太福音十八章21~22節)耶穌瞭解這個問題已困擾彼得許久。七次饒恕得罪他的弟兄,已經是常人可以忍受的極限了。

 

耶穌赤裸裸直陳醜惡的人性,讓人看清自己的自私、貪婪,與兇殘的面貌。當人要求別人的饒恕時,沒有上限,多多益善;但對別人的饒恕,卻釐訂極高的門檻。人生在世難免會失足,會偶爾傷害別人,會有迷失之時,若我們是完美無缺,世間的歷練一遭可能有點多餘。當我們犯了錯,我們要勇於認罪,請求對方原諒我們,因為我們都是凡人。如果做了連自己都無法原諒的事,想寬恕卻無法做到,只有敬虔在神面前,求衪原諒:「神啊!我還無法原諒自己,祈求神寬恕我,並給我力量寬恕自己。」

 

最需要被寬恕的人常常是自己。當你原諒自己,心門才會真正開啟。「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;這就是我的命令。」(約翰福音十五章12節)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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