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輕時,有親戚開地下錢莊,我受雇幫忙開車兼當打手,才知道做這種生意賺錢非常容易,因為若有人向錢莊借十萬元,十天的利息是一萬五千元,到期時若沒還錢,就到對方的公司或家裡,將有價值的東西賤賣掉;若對方找理由推託,我就負責耍狠,立即給他一拳,讓他眼冒金星、鼻孔流血,否則哪要得到錢。
四個月後,朋友集資兩、三百萬要我作莊主,我開起地下錢莊,如法炮製,幹起不法勾當,為了要債,到處逞凶鬥狠。
年少時不學好,沒做過一天正經事,只會打架、喝酒、嚼檳榔;那時我交遊廣闊,在交際上少說也花了百萬元,雖然吃喝玩樂很快活,但我不知道工作的意義,也不知道活著的價值,直到有一天被提報流氓,進了岩灣管訓隊這所「岩灣大學」,我才稍有醒悟。
當時我覺得很冤枉,以前打架鬧事都和解了,怎麼一提報就被關了呢?在獄中兩年半,妻子離開我,只留下兩歲的女兒讓我的父母照顧。
出獄後,我繼續開錢莊,但因酗酒、頭腦不清楚,放款後許多錢沒能要回,最後我反而成了欠債的人。那時我諸事不順到處拜拜,舉凡台灣大大小小的廟宇,如恩主公、鎮瀾宮、朝天宮等都拜過;安太歲、點光明燈、補財庫也都做了,但都沒有用,且越拜越不順。
有時我會騎著車到山區去閒逛,覺得這個世界上應該有神才對,但這位神是誰呢?有一天我遇到一位傳教士邀我信耶穌,因在監獄時曾有基督教更生團契的人跟我傳福音,我想,世上只有耶穌我沒信過,不如信看看。後來,輾轉經人介紹到新莊浸信會聚會,那時工業福音團契的一位許敏立牧師每週都來我家陪我讀聖經,他告訴我讀箴言、詩篇的好處,並鼓勵我背聖經。我就在弟兄姊妹的帶領下,於二○○四年四月十一日受洗歸主,也是家族中第一個信耶穌的。
信主後,有一次為一位剛出獄的朋友接風,我在餐廳請客,並喝了兩瓶威士忌,沒想到回家的路上剛好被臨檢,酒測值0.53,不但被罰了三萬元、吊銷重型機車駕照一年、車子被拖吊,還去監理所聽講習四個小時,真是一罪四罰。那是我最後一次喝酒,從此我不再沾酒,因為喝酒除了得尿酸、痛風、頭腦不清楚之外,什麼也沒得到。
從此,我渴望過正常的生活,便到貨車行去送貨,還努力把所有大客車、連結車、堆高機、營業車的駕照都考到了。我到首都客運應徵駕駛,但知道星期天不一定能輪休時,我就不去了,因為不能參加主日聚會。我又到連結車車行去應徵,老闆說我沒經驗要先跟車,我覺得自己好不容易才把菸和檳榔都戒掉,這個行業一定會讓我重陷以前的光景,所以也放棄不去。
後來我考到計程車的營業登記執照,現在是「台灣大車隊」的一員。雖然計程車生意不是很穩定,但扣掉成本,每個月還有兩萬多元的收入,勉強可以維持家庭開銷。更重要的是,星期天的時間是自由的,我可以和女兒一起去做禮拜;現在我們在三和長老教會穩定聚會及服事。
開計程車時,我喜歡向人傳福音,我還跟教會長老學簡單的英文、日文、韓文,並用這些話跟外國客人說:「耶穌賜你平安!」除了開計程車,我最喜歡的就是讀聖經;每天出門前我都會背箴言和詩篇,箴言已不知背了多少遍;我也帶女兒每天跟我一起讀聖經,希望讓她從小就懂得「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」,因我自己深深體會到,自從認識主、勤讀聖經後,上帝讓我得到許多寶貴的智慧;以前我經營地下錢莊,雖然賺很多錢,但那是吃人不吐骨頭的血錢,我再也不做這種事;現在我覺得最有意義的是每週去馬偕醫院做志工,服務病患及為有需要的人禱告。
箴言四章11~13節:「我已指教你走智慧的道,引導你行正直的路。你行走,腳步必不致狹窄,你奔跑,也不致跌倒;要持定訓誨,不可放鬆;必當謹守,因為它是你的生命。」照著聖經的應許,持定上帝的訓誨,我必不致跌倒;因為祂是我生命的起源與終結,我一生都要學習順服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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