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情裡的5大金錢陷阱談分手被索賠 我該給錢嗎
撰文者:曾如瑩
為了避免人財兩失,《Smart智富》月刊特別整理了5個情侶間最常發生的金錢陷阱,事先要做好準備,才不會將來情人變仇人。
在愛情裡,談金錢似乎很破壞氣氛。但若事先不處理,難保不會遇到令人難堪的事。(攝影者.楊文財)
「世間最容易破碎的兩樣東西:愛情和瓷器。」陳玉慧在小說《China》裡寫下這一段話,只不過破碎的瓷器最多只不過讓你損失數千元,褪色的愛情代價可能是30萬元。
近7成願意借錢給情人 還會幫對方刷卡
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,玉琳和交往4年的男友分手了。分手後有記帳習慣的前男友,將這4年幫玉琳付的生活費用全部列出,要求她償還,包括他曾經送過的東西、兩人一起外出共同消費的支出。玉琳看了傻眼,震驚之餘只求趕快和前男友撇清關係,選擇還款了事。
在愛情裡,談金錢似乎很破壞氣氛。但若事先不處理,難保不會遇到比玉琳更令人難堪的事。
前一陣子,藝人徐貴櫻跟男友分手後,男友告訴友人自己的錢都被女方「賠光了」。
原來,他把錢交給女方操作投資,但在這波金融海嘯中幾乎賠光殆盡。男方認為自己「人財兩失」,女方嚴正聲明說,她沒有騙錢。不管真相如何,感情走到這種地步,令人不勝唏噓。
《Smart智富》月刊和交友網站「愛情公寓」(www.i-part.com.tw)合作調查發現,3,011位正在交往的男女,有高達69%的人被愛沖昏頭,他們願意或只要負擔得起都會幫情人刷卡,甚至有46%曾經借錢給情人,卻只有8%會在借錢時要求對方寫借據。
戀愛時借錢沒寫借據 分手後恐人財兩失
愛情公寓台灣區總經理林志銘認為,男女朋友談錢傷感情,如果借錢還要寫借據,好像感情禁不起考驗,所以他可以理解為何多數情侶只會口頭約定,不會白紙黑字寫下借據來。
但《圖解愛情法律學》作者曾祥之卻指出,這是愛情中最大的迷思,大家都認為談錢傷感情,情人如果談錢就是小氣、愛計較,但是反過來想,萬一他都很大方,要借錢就借你,也不在意幫你刷卡,更不在意當你的保人,同樣地,他對於朋友也會一樣「慷慨」,「跟這種個性的人結婚,不也背負著另一種風險嗎?」他反問。
甚至,在兩個人感情甜蜜時,什麼都好談,分手後才來明算帳,結果卻發現要幫對方背債務、兩人要打官司……,落得人財兩失的局面。
情人跟我借錢,我該不該借?幫對方刷卡,最後他不認帳怎麼辦?他希望我跟他一起投資,怎麼保護自己?該和對方一起買屋嗎?為了避免人財兩失,《Smart智富》月刊特別整理了5個情侶間最常發生的金錢陷阱,事先要做好準備,才不會將來情人變仇人。
預先做好防範,保謢自己
陷阱1》一起投資理財
常見糾紛:男友出資10萬元給女友一起投資基金,但基金慘賠,男友要求女方完整歸還本金10萬元。
在這種情形下,如果男友辯稱這筆錢是借貸關係,而且可以出具匯款證明,有可能女方必須被判定要歸還本金,得自負盈虧。
防範措施:
1.最好不要共同投資:目前台灣的銀行不允許非親屬關係者共同開戶,要一起投資,一定是使用個人戶頭。
2.要有書面契約:若一定要一起投資,雙方寫下書面契約,說明是一起投資,共同負擔盈虧。
陷阱2》共同買房子
常見糾紛:分手後,雙方爭論房子的歸屬權。
最可怕的情形是房屋所有人是A方,和建商簽約以及和銀行貸款人是B方,最後分手,B方不但要背債,而且也要不到房子。
防範措施:
1.共同持有:將房屋所有人登記為兩方共有。
2.由同一人出面,但要寫書面契約:萬一有一方已經沒有首購優惠資格,只能用另一方登記以享有優惠,建議將房屋所有人、貸款人,以及和建商簽約者,都由同一人出面,然後情侶兩人再私下訂合約寫明,為共同出資、對方保有房屋部分所有權。一旦走上法庭,另一方可用此保護自己。
3.所有人當連帶保證人:萬一房屋所有人和貸款人不同時,也要請所有人當連帶保證人。
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個人金融部石琬如指出,銀行通常都會要求所有人當連帶保證人,這樣一來,萬一分手,至少另一半也須負擔後續貸款。
但是曾祥之提醒,一旦分手你不想還款,銀行就會先要求保證人付款,萬一保證人也不付款,就會啟動討債機制,如此一來情侶兩人的信用都會受到影響。
陷阱3》幫情人作保
常見糾紛:借錢的人不還,債權人追討作保人。
為什麼人常說,保人就是「呆人」,因為保人就是有代替別人償債的法律義務,一旦簽名成為連帶保證人,你,就等於債務人。
防範措施:
1.不當保人:除非貸款金額自己有把握償還,否則千萬不要當保人。
2.寄存證信函提出更換保人:萬一在交往時當了連帶保證人,分手後可以向銀行寄出存證信函,說明自己不想擔任保人或者薪資不多,無力擔任保人,銀行就會通知對方更換保人,更換後,你才沒有法律責任,假設對方無意更換,你還是得背債。
陷阱4》和情人同居,一起添購家具和電器
常見糾紛:同居前甜蜜逛街一起買的家具和電器,分手後可能成為夢魘,爭論到底家具該歸誰?
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,依法有兩種處理模式:1.原物平均分配給雙方,如果分配時有價格不均的狀況,例如有人拿電腦主機1萬元,有人拿電腦螢幕只值5,000元,另一方要用金錢來補差價。2.若物件無法平均分配,就變賣拿到金錢後,雙方平分。
但如果明明是某方購買,對方辯稱是雙方持有該怎麼辦?在沒辦法舉證的情況下,法官會要求私下和解,或者判定常使用的一方支付少許金額給另一方,才能取得完整所有權。
防範措施:
1.物品分開購買:所有權各自歸屬。
2.留下紀錄:若你要全權出資,注意要留下相關紀錄,如信用卡繳款證明,事後可證明自己是所有權人。
陷阱5》情人跟我借錢
常見糾紛:幫對方刷卡或借錢不還。
曾祥之認為,處理情人金錢關係無外乎「講清楚」和「證據」,白紙黑字寫上借貸金額和借貸人等最具法律保障,但是根據調查來看,大多數人還是選擇信任對方,當對方否認或者認為這筆錢是贈與而非借貸時,就得走上法庭,這時法官就會「探求當事人真意」,以各種人證和物證判斷這是借貸或者贈與,因此留下證據就顯得很重要。
防範措施:
1.透過轉帳匯錢、保留刷卡帳單:透過轉帳匯給對方款項,至少證明自己有筆款項留入對方帳戶,而非空口說白話;刷卡時保留帳單,也可以當成幫對方墊款的證據之一。
2.藉記帳之名,請對方寫下支出借款:跟對方說自己有記帳習慣,為了怕忘記,請對方在自己的帳本上寫上「支出借款多少給xxx」,以免在對帳時忘記自己把錢花到哪。雖然不是借據但也可以當成證據。
3.祕密錄音:祕密錄音的方式,可以在電話中誘導對方講出曾經借貸的金額大小,當成證據,但要注意一定是債權人親自將對話錄下來,假設由他人執行,可能會有妨害祕密罪的疑慮。
*親密愛人來借錢,92%沒有寫借據——情人金錢觀調查
*觀察金錢觀 評估情人的信用
到底該怎麼防止愛情褪色後的金錢糾紛?事前防範是解決方式之一,愛情公寓台灣區總經理林志銘認為,交往時仔細觀察情人的金錢觀,暗自評估對方信用,再決定和他的金錢往來金額,他提供3種判斷方式:
1.先借小錢測試對方信用
平時2、30元買杯飲料忘了還沒關係,但是假設借1、2,000元還忘了還錢,就代表其信用可能不是這麼好。
2.觀察對方繳交信用卡、電話費情形
萬一每次都動用循環利息,或者電話費累積數月沒繳,就代表其對金錢掌控能力不佳、過度消費,或者對於欠債不以為意,就得小心。
3.看借錢時的態度借錢時的態度
借出後,對方並沒有明確表明是借貸行為,要再拿回錢的機率不大,反之,若對方加一句「我再還你」,則代表他平時對於金錢處理分得很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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