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National Geographic Magazine's volcano article titled "GOING TO HELL" 國家地理雜誌,一篇名為「下到地獄」的文章
真的有地獄的四個證據
作者:馬強盛/顏美娟夫婦
請問你會為了一千萬美金而出賣雙眼嗎?很少有人會愚拙到去這麼做。因為即使你拿到一千萬美金,你也無法環遊世界、看到你所愛的親人、配偶、小孩和食物,你將一輩子活在黑暗中,連上廁所都不方便。別忘記,你的眼睛是靈魂之窗,既然你如此寶貴自己的雙眼,更何況是你的靈魂呢?
事實上,你人生最大的賭注就是對自己說:「沒有地獄,地獄是不存在的。」然而,若你判斷錯誤,你將會失去最寶貴的靈魂。如果地獄真的存在,就如聖經所說的一樣,你會不會希望有人現在就警告你,告訴你如何避免地獄呢?當然!我知道我絕對會聽從警告,而你呢?你難道不想要避免地獄嗎?
現在,讓我們來看真有地獄的四個證據:
第一、科學證據: 在1926年,劍橋大學(Cambridge University)的地球物理學家Sir Harold Jeffrey證實:地球的中心的確有火湖。但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早就在西元100年左右就提到地球的中心有火焰。 這證明聖經比科學還要準確,因為聖經所提到的神才是宇宙獨一的真神。整個宇宙、時間、物質、空間都是神創造的。並且,過去建立和發展各學科的科學家,他們大部分都相信神的存在。 -劍橋大學地球物理學家Sir Harold Jeffrey 其實,在1926年前,許多科學家和文化都以為地球的下面有地牛、大烏龜、或其他的怪物。1926年前,世人都不知道原來地球的中心有火焰,溫度是攝氏6,648度(華氏12,000度),比太陽的表面還要熱。 根據wikipedia百科全書,地球物理學家Sir Harold Jeffrey是在1926年首先發現地球的外核(outer core)是液態。 (Bruce A. Bolt, Inside the Earth, p. 83)From Wikipedia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Harold_Jeffreys
另外,1987年4月10日,美國的The Birmingham News報紙出了一篇報導叫做:《科學家說:地球的中心比太陽的表面還要熱》"Earth’s Center Hotter Than Sun’s Surface, Scientists Say:"。這篇報導說:「地核的溫度非常熱,是大部分熱能的來源。地球的中心比太陽的表面還要熱,其溫度比原本以為的還要熱好幾千度。
而今天,在Journal Science中,美國柏克來大學和(加州理工學院)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科學家報告說:地球的內核溫度約為華氏12,420度,這比先前所估計的4,900-6,700度華氏還要高。…這個令人訝異的發現指出,地球的地核(core)才是熱能的來源,而不是地函(mantle)。地核的熱能會造成地殼(Crust)的板塊運動。」
在這報導(1987年)之前,科學家相信火是從地函來的,而不是從地球的中心來的。但讓我告訴你,聖經在西元100年左右就說地球的中心有火焰。而早在西元前1645年,申命記早就說:「在神怒火中有火燒起,直燒到極深的陰間,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,山的根基也燒著了。」
申命記卅二章22節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山的根基(指火山)裡面有火,而這火是從「極深的陰間」而來的。今天,我們都知道,火山裡面有岩漿(magma),而火山就是陰間(或地獄)的入口之一。今日科學家告訴我們,火山裡面的岩漿是直接從地球裡的地核來的。
從地球構造而言,共分為三大部分,第一部分是最外層的「地殼(Crust)」,第二部分是中層的「地函(Mantle)」,第三部分是最內層的「地核(Core)」、外核(outer core)和內核(inner core)
第二、馬太福音的證據:
事實上,大部分的學者說馬太福音是在西元70-100年左右寫的。以下是wikipedia百科全書的證據,這是最大的百科全書網站: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Gospel_of_Matthew
在馬太福音,耶穌親口說:「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,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球的中心裡面(in the heart of the earth)。」(太十二40;KJV聖經直譯)
別忘記,大衛講論耶穌復活說:「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(Hades),祂的肉體也不見朽壞。」(徒二31) 換句話說,耶穌復活之前,祂去了陰間,然而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,祂的肉體也沒有朽壞。
從上述二段經文可知,當耶穌三天三夜在地的中心裡,祂是去了陰間。按照耶穌親口所說的:陰間的位置就是在地球的中心裡面(in the heart of the earth)。親愛的朋友,按照聖經真理,耶穌是三位一體的神。祂同時是神,祂也同時是人。耶穌必須是神,才有可能在去了陰間(位置在地球的中心)之後,又從死裡復活而上來。因為沒有任何人類能夠到地球的中心裡又活著上來。
根據今日科學家和美國的地球物理學雜誌(The New Geophysics),地球中心的溫度是攝氏6,648度(華氏12,000 F度),比太陽的表面還要熱。
第三、路加福音的證據:
在路加福音十六章19-31節,有一個財主喜歡穿名貴的衣服,天天吃喝玩樂。這告訴我們,他貪錢、把名貴的衣服和食物當作他的偶像、沒有愛神和愛人。他至少違背了十誡中的第一、第二和第十誡,又沒有悔改,因此死後就到陰間受痛苦。這位財主「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拉撒路在他懷裡, 就喊著說:『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吧!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;因為我在這火焰裡,極其痛苦。』」(路十六23-24)這告訴我們:第一、陰間很熱,有火焰。第二、在陰間會很痛苦,沒有水喝,會非常地口渴,舌頭會感覺很痛苦。
接下來,這位財主說:「我還有五個弟兄,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。」(路十六28)這經文告訴我們,陰間是一個痛苦的地方,是一個真實的地方,而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。只要你把這二段經文(太十二20;路十六23-28)結合起來看,你就會看出耶穌是在告訴我們:地球的中心有火焰。陰間是一個真實又痛苦的地方。
事實上,根據wikipedia百科全書,路加福音是在西元80-90年左右寫的: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Gospel_of_Luke
第四、邏輯和人的良心證明需要有地獄的存在
你認為神是怎麼樣的一位神?你認為祂是良善還是邪惡的(耶九24)?當然,聖經所提到的神的確是良善的。那麼,神應該要刑罰罪惡和邪惡嗎?神應該是一位公義的神嗎?想像一個人犯了強姦和謀殺罪,但他卻逍遙法外,難道神不應該關心這件事情嗎?難道神不會給他公義的審判和刑罰嗎?
想想看,若有人謀殺了你的妻子或母親,難道神應該對罪沒有感覺、睜隻眼閉隻眼嗎?其實,既然神是良善的,祂就必須刑罰一個犯了強姦和謀殺罪的人。而地獄就是神刑罰罪的監獄!
你自己的邏輯應該告訴你地獄是存在的。假設神真的存在,而祂又是良善的,祂就必須有刑罰罪人的地方。因為神是公平和公義的,所以祂就有刑罰罪的監獄。連地上的國家都會刑罰所有犯罪的人,更何況是一位良善、公義、聖潔的神(出卅三19-22, KJV;彼前一16;詩八十九14)。
想想看,在地球上每個國家都會為了抓到一個犯法的人而花上百萬美金。為什麼呢?因為我們人類關心公平和公義,我們是有道德的創造物。然而,動物就不一樣,動物是沒有道德的創造物,貓、狗、猴子不會設立警察、法庭系統,也不會有道德和民事律法。而神是有道德的,我們人類也是有道德概念和良心的。因為神是良善、有道德的,所以祂必須審判罪惡,祂無法不刑罰罪。
在美國近20年來,有20萬人被謀殺,但其中只有一半有破案。換句話說,美國還有10萬個殺人犯逍遙法外。你認為神應該關心這件事情嗎?既然地上的法官關心這件事情,更何況是宇宙公義的審判者(詩七11)呢?既然神是良善的,祂就必須恨罪和刑罰罪惡。那麼,神有良善到一個地步,祂是否還會刑罰小偷、犯姦淫的人、說謊的人、貪婪的人、拜偶像的人呢?
你必須明白,就是因為神非常良善,所以祂也同時非常公平和公義。既然神是完全良善的,祂也是完全公義的。若神不刑罰罪和違背祂道德律法的人,祂就是一個敗壞的法官。神是絕不會不看罪惡的。祂良善到一個地步,祂會刑罰所有的罪,無論罪惡是大是小。
神會刑罰一切說謊的人、偷東西的人、動淫念的人、拜偶像的人、心裡有恨的人、妄稱祂名的人、貪錢的人、不把祂居首位的人。若神按照我們的罪來刑罰我們,我們沒有一人能夠上天堂,我們都將轉眼下到陰間,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(伯廿一7)。
-全能者的忿怒
現在,神正藉著聖經來命令你悔改(徒十七30)。若你願意徹底悔改、離棄所有以上所提上的罪,你就可以藉著信耶穌為你生命的主而得著永生(可一15;徒十一18;約三16)。沒錯,有些人會逃稅,但沒有人能夠逃得過死亡。若你愚拙到拿自己的靈魂賭注,又賭沒有地獄的存在,那麼你下到地獄後,你將會永遠後悔,永遠在地獄咬牙切齒。
對許多在今天死去的人而言,他們在昨天都沒有料到今天就會死去。如果你今天就死於意外、車禍、心臟病,你就沒有機會悔改了。為什麼不現在就悔改?
聖經說:「不要為明日自誇,因為一日要生何事,你尚且不能知道。」(箴廿七1) 你現在還在罪中嗎?不要再得罪神,現在馬上就悔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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